“过期食品”也能吃?原来我们都吃错了
你吃过“过期食品”吗?日本生产的食物,都会标明“赏味期限”或者“消费期限”,据日媒调查,日本有超过7成民众表示吃过过了“赏味期限”的食品,而且并没出什么问题。但过了“消费期限”的食品,就很少有人会去吃了。这两者到底有什么区别呢?
过了“消费期限” 千万别再吃
所谓“消费期限”,一般都是标注在生鲜食品上的,根据食品表示法,消费期限是指“根据既定方法保存的情况下,不会出现腐坏、变质等问题,可以安全食用的期限”。
这种食品只要过了消费期限,品质就会急剧下降,甚至吃了会生病、食物中毒等等,因此一旦过期,就只能丢掉。
过了“赏味期限” 其实还能吃
方便面、零食、罐装或瓶装饮料等等,一般标注的都是“赏味期限”,意思是“在这个期间内吃,最有营养,最好吃”。
即使过了这个期限,大部分食品也依然能吃,所以日本政府表示,过了赏味期限的食品,请消费者自己判断还能不能吃。
通常来说,赏味期限都会特地设定得短一点,比如,一种食品可以保存100天,通常赏味期限会设置到70~80天左右。所以,“一边看着手表一边吃今天就要过期的方便面”只是搞笑漫画,事实上,过期个一两星期的方便面,大部分也仍然是可以吃的。
鸡蛋“赏味期限”超级长
其实去超市的时候,注意一下“赏味期限”和“消费期限”,也会发现一些颇有趣的玄机。比如,同样是牛奶,有些牛奶采用超高温杀菌,所以标示的是“赏味期限”,也就是没开封的状态下过期一两天,也仍有“抢救一下”的可能。但低温杀菌的牛奶,营养价值高,却只能标示“消费期限”,一旦过期,只能倒掉。
另外,鸡蛋标示的都是“赏味期限”,而且据专家说,鸡蛋放在冰箱里保存,赏味期限可以长达57天。不过,放得时间太长,营养也会慢慢流失,所以当然还是早吃为妙